从古至今,名伶舞女不过是达官贵人眼里过手的玩物,找个社会地位同样低的商人,至少还有做原配的希望。
而且商人有钱,戏子生活大手大脚惯了,不找个厚实靠山,几年青春饭之后很容易haplessending。所以内心里,她们是默认这种组合的。
到了上个世纪80、90年代,明星收入高了,名气也大了,于是进入第二阶段“女星见富商就往上扑”阶段。
一方面,女星有美貌和知名度,可以改良下一代基因,也能帮对方在社交中提升名气。
另一方面,富豪有身价有实力,可以让女星实现阶层提升,也不必担心年老色衰后的生计问题。
于是乎,老底子的豪门家庭就成了择偶首选,优势互补、一拍即合,著名例子有李港姐和郭皇后的婆婆。
但强强联合也不是看上去那么美,还有两个缺陷。
第一,女明星的名气,很容易引来动机不纯的人,例如假商人、伪豪门,处理不好容易为名声所累。
典型的栗子,就是内地某著名高端访谈女主持,留美时好好的费翔不要,找了个美籍胖头陀吴先生,此人说是豪门,实际上早年在唐人街卖保险起家,靠娶了布什家族的远亲拿到身份。
结识高端主持后,带着老婆四处社交,对方成了他最好的形象广告,交际场上的郑斧官员们,年轻时都曾视女主持为偶像,觉得他能娶到手,一定很有实力,批贷款、做项目无往不利。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