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还是单群成灾的那种狼群规模,极为恐怖,还好这些狼都还相较年轻,不然怕是没那么好拿下。
“当地的人打了狼后,也是这么传的,这些大狼,让当地不少人人心惶惶,连我们都吓得不敢多呆!”
交涉男应了话,曲伯点头后,又仔细查看了狼皮成色,各种细节都不放过。
“处理得确实好,枪眼、箭口这这些,都是用兽筋修补上的,从毛面几乎看不出差异,能卖个好价,不过狼皮是粗皮子、杂皮子,价格本身也较低…”
虽然公道的评价了皮毛好坏,但曲伯同样也会为谈价铺垫,何况人也没瞎说,总不能光说好的,不说坏的,对吧?
“曲伯,知道您店里,一般不怎么用杂皮子、粗皮子,这个他们想卖个好价的,您可以不自己收,给他们介绍个愿意出好价钱的。”
既然收了好处,肯定也是要帮着说说话的,之前没插上嘴,孙继明准备在这出言帮帮忙,结果引来曲伯一个大白眼。
“好吧!我也不瞎掰扯,最近市面上出了一种连帽服,我准备在店里推出一款连帽皮裘……”
曲伯干脆挑明来说,连帽皮裘,其准备用整张兽皮做内胆,头为帽,身为罩,将连帽翻出来,往衣架上一挂,便好似是一头猛兽一样呈现出来。
这么设计,肯定是要显现出兽的威猛霸气来,用鹿、羊之类大兽皮肯定不行,需要猛兽,但虎、豹之类颜色纹饰过于艳了点,盘算后发现狼皮最合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