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着城南边的一处酒馆,满满坐着来吃早食的客,几口油茶下肚,便开了胆似的拔高了声儿。
方才这话,自是其中一人的言语,尚且还有应和的,也是满口咽了一声儿,喝酣似的,生怕喊得比先前那人声儿小了些。
“我听着在理,你们住的远些,不明白这畜生干了些什么,我可听了,那城中的庭枱街口,起码被挟走了这个数!”
那人说着,先是张手撑满了指头,忽的又觉得记错了,遂再放下递到嘴边的碗口,腾出另一只手来又撑开了去,随即眯眼压下嗓子,左瞅右瞧的再说。
“百十来个小孩儿被吃的干净,可是都报了官的!”
“刘豁口!你可别胡说,这城中离得二三十里,你是亲眼瞧见了,还是亲耳听那县衙里说的,喝了几口米汤你可当了花酒,是不是醉的还要调笑哪个小娘子去!”
这一来二去的,周遭的食客可都哄笑了起来,那刘豁口可真是个豁口,嘴上长长的一道疤,像是吞了刀子留下的,旁人一说,便被说的急了眼,逮住旁处开口的,咧嘴将那长疤撑得又狰狞了些。
“我胡说,前日里我说那何家的李寡妇找了对食,可有说错?这梅庄的老寿星可是依我的话将她给逮了,是不是问出了那小对食儿!”
这一句,倒是把那人给压了住,倒觉得自己顶厉害了些,抬手将碗底儿的汤水送了嘴里,哼哼唧唧又道。
“那何寡妇沉塘我可在,瞧着可真真儿的,一点没错,那猪笼里装了好些石头,一溜烟儿这人就没了!”
说完抻起袖子揩了揩嘴上的沫子,斜眼儿瞅着方才驳他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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