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侧通风口。
“如果喜欢的话,你可以留下来做我的小弟好了。我早就注意到了,你也是阿狸的忠实粉丝,希拉和麦克斯那些家伙总会嘲笑我这些趣好,有一个知己在,每天心情会好很多。”
布隆斯基拿着阿狸亲笔签名的宝珠,说道:“你问我喜欢不喜欢,我说喜欢,我就明确告诉你。我感觉你在宅男界也要学习,你非常熟悉拉拢人的一套,但你毕竟是图样图森破,明白这意思吗?”
胖仔皱了皱眉,“你,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小狸狸我很喜欢,我的同伴我也很喜欢!永恩相信我,他还在等着我,所以我不能辜负他!就算你要拉拢我,我也要开启通风口!”
“你,你……!”胖仔气急,“你真是冥顽不灵,我本来看在同是小狸狸粉丝的份上打算放你一马,但是你不珍惜这个机会,那就是你自己找死了。”胖仔从高台上纵身一跃,在空中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华丽翻身——“哎呦……痛,好痛,摔死我了,我好像扭着腰了……”
布隆斯基已经没脸看了,他都替胖仔感到羞愧:“没那个身手,就不要学人家耍帅嘛……”
胖仔好不容易从地上爬了起来,恶狠狠的说道:“少废话,看招!”
胖仔从胸口中掏出一个事物——“啊,好刺眼!”布隆斯基用手挡住这耀眼的光芒,眯着眼依稀看清,是一张照片。
“这,这是……”布隆斯基瞪大了双眼,胖仔拿出的赫然便是他与阿狸的合照!上面竟然还有阿狸亲手画下的爱心,爱心之中便是阿狸与胖仔的名字。那娟秀的笔迹,布隆斯基就是化成灰也认得,是他最爱的小狸狸的亲笔签名。
“唔!”布隆斯基闷哼一声,半跪在地,感觉胸口被猛锤了一般,十分痛苦。
胖仔拿着照片洋洋得意道,“怎么样,怕了吧?现在认输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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