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秀是一个好警察,他应当有事没事地去联系一下,万一将来有什么事,可以找她帮忙,可没想到,她却是经常联系他。
不知他是不是有女人缘,富春秀会对他这么好。
富春秀打来电话,先寒暄几句,便告诉他一个事情,她现在调到刑警队去了,担任刑警队副队长,有一个案子不知该怎么处理,想咨询一下他的意见。
孟浪听了笑道:“富警官,你们警察办案,还需要咨询我们律师干什么?”
富春秀道:“孟律师,我们也怕办错案啊,提前征求一下你们律师的意见,防止我们办错案,毕竟案子最后还要经过法院检察院还有你们律师的辩护才能定罪量刑,还是谨慎一些好。”
听说是这样,孟浪觉得有道理,好警官的素质都是这样的,他可以义务免费接受咨询一次。
“富警官,说吧,什么案子?”
“是这样的孟律师。有一个人之前是乞丐,到了冬天之后,他怕冷,不想到外面乞讨,便想了一法子,让一个人告他盗窃,我们把他给抓着了,他当即承认,也起了赃物,当然这赃物是他事先准备好的,我们一看证据确凿,就把他给刑拘了,可没想到的是,他到了看守所以后,把这事透漏了别人,别人举报到我们这里,说他是故意要入狱坐监的,我们一知道是这样,马上就把他给放了,但是现在就面临了一个难题了,那个举报他盗窃的人,是不是涉嫌污告陷害罪?”
孟浪突然听到这个事,转念一想,心说,世上还有这样的事,为了进监狱吃饭,让人故意告自己?
看守所的生活条件可不是宾馆,谁进去谁明白,这个乞丐估计真的是乞丐,如果是职业乞丐,岂会产生如此想法?
孟浪想了一下,便对富春秀说道:“富警官,我觉得举报那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故意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民主权利,从表面上看,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但是,举报人没有侵犯乞丐人身自由的犯罪故意,因为这是乞丐自己同意要进监狱的,基于被害人的承诺,阻却了其违法性,故,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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