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过头又要去跟李某理论,李某为了摆脱她的指责,便开始坚决地说道:“是你丈夫抢奸我,等我发现时,已经晚了,我要报警!”
“你要报警,好,你报啊,现在就报,如果是他抢奸了你,就把他给抓起来!”张某一时在气头上,就让李某报警。
李某听了,拿起电话真的就报了警,而王某此时仿佛被吓昏了头,坐在一边垂头丧气,并没有把报警的事当回事,等到李某报完了警,警察接到报警后来到张某家时,三人还正坐在那里生闷气呢。
警察便将王某和李某一起传讯到警察局,李某此时就坚持说王某是抢奸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发生了关系,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男人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关系,那就是抢奸,警方根据李某所讲的情况,认定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当即立案侦查。
而王某在警方询问时,前半部分与李某讲的一模一样,那就印证起来了,只是到了后半部分,王某辩解,李某当时也是同意的。
而李某则讲,等到她发现时,已经晚了,她虽然不同意,但是王某已经得逞,她反抗不了了。
后半部分两人的叙述虽然有所差异,但是警方考虑到在当时情况下,李某真的可能反抗不了,因此王某的供述与李某的陈述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因而基本上就认定王某是趁着李某熟睡之机,抢奸了李某,事实证据确凿,直接就把王某给刑拘了。
等到王某被刑拘之后,张某才醒悟过来,有些反悔,虽然王某与李某发生了关系,背叛了她,但是毕竟王某是她的丈夫,现在王某被刑拘,事情就弄大了。
回过头来忙去找李某商议此事,想让她撤销报案,然而此时李某拒绝了她,也不再与她见面。
这下张某慌了起来,连忙四处找律师,就找到孟浪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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