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让她走,她就会答应你的追求了吗?”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没让她走。”
“你去追求一个女孩子,人家女孩不答应你,你就强迫人家跟你好,你这是什么行为?你这是想学土匪抢山寨夫人吗?”
“我就是喜欢她,我想时间久了,她就会喜欢我的。”
“被告人,我告诉你,你的心理很阴暗,手段很残忍,她不答应你的要求,你就想着毁了她,先抢奸后杀人,而不是先杀人后抢奸,你很会掩盖事实,避重就轻,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再会狡辩,再会掩盖事实,也是没有用的,尸体会说话,被害人是迅速窒息死亡的,而如果你是站着掐死她的,死亡时间不会这么快,因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先抢奸她,然后在抢奸的过程中突然扼住了她的脖颈,导致她瞬间窒息死亡,是不是?”
“不是这样的,我就是先掐她的脖子,然后才抢奸她的。”
“你掐她脖子的时候,有没有把她按倒在地了?”
“是的,我把她按倒在地,我就产生了抢奸的想法。”
“当时被害人有没有挣扎?”
“挣扎了,但我掐住她的脖子了。”
“你是一边掐她的脖子,一边实施抢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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