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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死刑 (2 / 4)

        孟浪道:“不信是吧?我可以说一个地点,你判断一下,尸骨就埋在艾山脚下,警方正在去起获尸骨的路上,也就不等到你讲,他们就找到尸骨了,只要找到被害人尸骨,这个案子就结束了,不论你承认不承认,都可以认定你是杀人的凶手。”

        丁建强闻听此言,脸色突然一紧,开始坐立不安,孟浪见了,说:“讲吧,再不讲就没机会了。”

        “给我只烟抽。”丁建强伸出手指头。

        孟浪递给他一支烟,丁建强抽上烟后,半晌,终于交代说:“我说,我交代,人是我杀的。”

        原来,丁建强在遭遇妻子离婚儿子去世之后,心理变的极不健全,本村有一人曾经得罪过他,他利用一天晚上,将此人带到他的猪场内,将此人给杀死,之后分尸,将尸体煮熟后扔给猪吃,然后跟没事人似的继续在村里生活。被害之人的家人报了失踪,警方调查半天一无所获,案子就搁置了。

        因为有了这个事情,丁建强的胆子就越来越大,心理也越来越变态,他的目标不再是报仇,而是开始真正的谋财害命。

        这一天,他骑着三轮电动车经过艾山景区的路上,见到一女子正在步行,他便上前搭讪,欺骗她说,他可以带着绕行,不需要买门票就可以进入景区里面,女子相信了,就坐上了她的电动三轮车。

        他就将女子哄骗到了他的猪场内,然后凶相毕露,将女子夹持到地窖内,抢劫了她的财物,然后实施了性侵犯,最后又将该女子杀死。

        接着没过几天,他故伎重演,又骗来了一名年轻女子,随后又是抢劫抢奸杀害。

        此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如果不是警方及时找到他,他马上就要再实施一起犯罪。

        丁建强感到无法再加以隐瞒,不但交代了杀死两名失踪女子的事情,而且也交代了此前杀人的事情,身上背负了三条人命,他就是有重大立功,恐怕也保不住命了,罪大恶极,不可宽恕了。

        案子成功告破,富春秀对孟浪感谢至极,如果不是孟浪,这个案子肯定一时无法破获,只是她不知孟浪到底用了什么招数,把案子给破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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