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着地上唾了一口,一名二五仔面目扭曲,已然是被惨状吓到了极致,他不光自己转身离去,还在劝说旁人:
“走走,大家都走,这厮已然是得了失心疯,非要逞英雄。”
“说的也是,聚拢士卒哪是那么容易的,十个做事的有九个要死,剩下的一个才是真英雄,耶耶可不愿意拿命去赌,不如离去。”
“离去离去。”
话音刚落,就有数人应和,他们将弓失一收,就和劝说二五仔一同离去,其中就包括那位拿着火光的二五仔。
他本就对扔来火把的二五仔首领感到不满,被人一煽动,离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
说来也讽刺,明明离开的原因是火光,但想要“安全”地走出营地,却也少不了火光的帮助。
不拿火把不是不行,周围燃烧营帐同样能提供照明,可被点燃的营帐毕竟有数,又大都位于几个贵人营帐左近(劫掠需求)。
走这条道,就好比一只煮熟飞走的鸭子又重新飞回来,带着香气在嘴边绕过,两个字——作死。
“首领,要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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