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谦已经离开茶间,来到卧室,刚上床,却发现关上的房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年轻的男人。
感觉到年轻男人身上带来的强大气场,以为是杀手来要他的命,他下意识的就要去床头柜拿枪,可他很快就不敢动了,因为一个红点就射在他的眉心。
他第一个印象就是,对方有枪,是红外瞄准的。
他将手从拉开抽屉的把上缩回来,抬头去看。
可这不看则以,一看就差点气得吐血,因为那根本不是红外瞄准仪,而是一个市场上两三块一个的,常用来探测真假钞的小红外笔。
妈/的,这个叼毛……
于正谦再想去拿枪,这就晚了,他刚拉开抽屉,却有一只手比他还快,那只手先捡起了枪。
别看于正谦一把年纪,可他的眸子中突然精光一闪,五指变爪,就要去抓覃力的手腕,速度极快,一下子就扣住覃力的手腕。
咦,是个练家子!
覃力心念转换如电闪,内劲灌注过来,生生将于正谦的手给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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