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哲思考的,是生命的价值,这一宏观的哲学问题。
他寻思着,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此罔顾他人的性命?
是从火灾之后,自己如同孤儿一般,受尽他人的冷眼与嘲笑开始;
还是从被校园欺凌了数次以后,坚定了自己下次再被围殴就逮住一个人死命还手开始?
是亲眼目睹了自己同班同学那被焚烧得如同黑炭的尸体,还是得知这些尸体都是自己发小兄弟亲手所为的事实。
是自己曾经最信任的人欺骗了自己;
还是便利店后门小巷子里,店员虐待流浪动物被自己的第二人格所制裁。
亦或者是,本性如此。
似乎一切的开端,只有没做过,和无数次。
当自己跨过了那一条限制门槛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反而越来越熟练了。
熟练到,哪怕是现在,看着那一地的鲜血,也丝毫没有愧疚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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