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自然是和在蒙古地区买卖最大的商会借。
利息,肯定是按照《大顺律》走,绝对合法:36%,最多三年,连本带利两倍即止。若两倍即止,还不还,则本息合计为新本,再按照36%的年息还。
除此之外,各个部族得出丁、徭、役。
比方说,驿站、边防、巡逻、戍边,这些义务,是要花钱的。
花钱,没钱就得借。
借了,就只能借合法的最高利率,低了压根借不着。
借钱,又没有金山银山,拿啥还?那不就只能拿牛马羊等来还吗?
而商会在这里,实际上赚了三份钱。
借的钱,总要花了买东西,所以还是买我的东西。这是一份钱。
借的钱,得按照大顺律的顶格利息算利率,三年翻番。这是一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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