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说,在这之前,欧洲的所有的东印度公司,按照后世的标准,挂个“买办”的帽子,那是一点不冤的。
东印度公司是要花钱,在议会游说,大谈【白银外流未必是坏事】的。
这是大顺打一战,也即1760年之前的东西方之间的生产力差距决定的。
包括说,当初刘钰改革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过:
大顺的手工业,和先发的工业资本,和东印度公司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是大顺与荷兰合作的基础。
而真正的矛盾,在于两点:
其一,东西方贸易的转运利润,大顺的商业资本想要,而东印度公司不想给。
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那就只能打呗。
其二,欧洲的手工业、本国工业资本、圈地后搓羊毛的土地贵族,和大顺手工业、先发工业资本之间的矛盾。
这个也是不可调和的,也只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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