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怎么个干预法,主动权在大顺这边。
是废除贱籍、均田布德、三年不征、贱人从良、丈量土地,然后郡县?
还是坚决站在反动势力一边,以更多的特权为出兵代价?
这倒无所谓。
大顺又不是汉唐。
土地私有制是基础,郡县之后,肯定是和大顺这边的土地制度一样。大顺的官员,也压根整不明白国有土地那一套东西了。
今儿均了,三年就有一堆被兼并破产的,正好进煤矿。
实际上,速度要快得多。以刘钰在阜宁县的改革来看,均田之后,即便有青苗贷,兼并和贫富分化速度,依旧非常可观。
当然,如果选择郡县一之,那就需要一批精锐的带路党。
要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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