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有很多猛人。
有很多天赋卓越的乱世英豪,隐藏在盛世之中。
这一点,皇帝很清楚。乱世来临的时候,每个县,其实都能凑出来一个政府加将领的班底。比如沛县、比如凤阳、比如榆林延安。
但即便这样,也没有人能摆脱中国人的身份,去印度做一个印度人,然后卷起风云,一统印度,力抗大顺的清剿,消灭英法的威胁,这样的能力过于逆天。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在帝国的扩张期,野心勃勃之辈为什么不选择在帝国的军中博个封侯拜相封妻荫子呢?
对外扩张的好处,就是把帝国内部隐藏的狼,全都丢向边疆,让他们到处撕咬。
而且因为海军在手,也不用怕这些饿狼反噬。
最优秀的狼,会被收为狗。
丹书铁劵上刻上名字,给他们在京城盖一间大大的府宅,每年给予几万两的白银,并且还可以让他们的后代天生就带有皇权狗血,高人一等。
杜锋只是很冷静地告诉杜普莱克斯,你没有自立打出一片天、做印度王的能力。
其实我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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