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既是说,假如英国的生产力,强悍到足以形成对其余国家生产力碾压的地步,那么英国便无需坚持《航海条例》,相反英国的资产阶级和贵族们会试图废除《航海条例》,拥抱自由贸易。
而历史上,《航海条例》是哪一年废除的呢?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前一年,也就是1859年,正式废除了《航海条例》。
换句话说,19世纪50年代,英国凭借工业革命,正式完成了对其余国家的生产效率碾压。
同样的道理。
北美十三州,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重商主义和自由贸易开始感到不满的?
1750年。从这一年开始,北美对英国从贸易顺差转为贸易逆差。
重商主义,和《航海条例》,不再是保护北美十三州工业萌芽阶段的利器,而是成为英格兰资本家试图霸占产业链高端的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由此可见,北美十三州的人并不是英国的统治阶级。
而这一年,从唯物主义的史观去看,也就是老马说的“英国基本消灭了自耕农经济”的一年。
故而,实际上,很多问题,拨开迷雾,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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