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那些会武艺的侦骑们,在混乱的战场上,凭借着比正规骑兵和方阵步兵们更为灵敏的抢劫嗅觉,将混乱的战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开始了猎杀。
几个侦骑小队,都靠着嗅觉,锁定了围在贾法尔身边的一群人。他们可以嗅到他们身上那浓烈的金银珠宝的气味儿,并且决定想要猎狗一样死死咬住他们,不管白天黑夜。
此时的贾法尔,知道自己败局已定。
不过他没有后悔自己当初选择背叛,因为莫卧儿帝国基本解体之后的历史和现实告诉他,在这个藩镇割据的时代,手里把握着孟加拉全部骑兵精锐的他,要么自己成为节度使、要么全家死绝被新节度使杀光。
这是藩镇割据时代的法则。
甚至他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印奸”,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借助了英国人的力量,要不是中国人带着西拉杰打回来,他都准备先动手把英国人赶走了……
历史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他没有如历史上那般被英国人彻底把脊梁骨打断,于是还可以自己安慰自己、欺骗自己、说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曲线救孟加拉云云。
大顺的出兵,导致他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已……至少,此时的他,内心是这么为自己开脱的。
所以,他真的很恨大顺,而不是恨导致了这一切的英国人。因为大顺不止毁灭了他的权力,还把他洗白的机会给彻底毁了。
贾法尔的身边,几名一直跟随着他的英国人,在那一直大声叫喊。
“节度使大人!撤退吧!渡过恒河,卷土重来未可知。我们还有机会,不要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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