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宇不打算仔细思考应该追谁,反正哪里顺手就追哪里!
看谁不爽,就追杀谁!
没有什么逻辑,不讲什么谁跑在前面谁跑在后面。
反正就是凭借本能,想杀谁就杀谁!
追击了十来公里,身上的披风铠甲已经完全被敌人的鲜血染红,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略显刺眼的光芒。
放眼四顾,周围已经看不到敌人了。
这时候隋宇才恢复理智,抹了把脸开始查看战利品清单。
由于超重,隋宇只能选择丢弃一些重量非常大同时价值却不怎么高的东西丢在地上,打算等有空的时候再回来取(如果那时候东西还在的话)。
同时挑选出其中属性不错的铠甲、头盔、手套、披风以及靴子给自己换了换。
虽然习惯了浑身浴血,但是浑身湿答答黏糊糊的终归非常难受,能换一身还是换一身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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