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捕快平时里大多数时候都是身穿便衣,手握铁尺,腰间别着一条绳索,身挂腰牌,用腰牌来表明自己的身份。
正德帝之前,捕快在官府里是没有什么地位的。他们不得编入官府官制,后代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官方说这是有辱斯文。即使是后来不做捕快,三代之以内也不能科举考试。做捕快工资低,待遇差,而且还时常受气,每天都看瞧人脸色办事。
遇到一些比较紧急的案子,比如说命案和偷窃案,县令往往都会给捕快定个时限。像县太爷如果定三日时限,那就要在三日内破案,如果是定五日,那就要在五日内破案,如果是在时限内还没破案怎么办?轻者被毒打一顿,重者则丢掉饭碗。很多时候一些捕头眼看距离时限规定的日子到了,就胡乱地将一个人陷害顶罪,然后就匆匆结案。
县太爷对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破案的最好不过,不能破案就找一个顶替也是不错,反正自己始终都有功绩。
大秦内的冤假错案是有很多的。
很多捕快因不满朝廷给的俸禄,就常常做出欺压平民百姓的行为,像市场上就有一条不成分的规矩:那就是捕快买东西不用给钱。其实捕快买东西不给钱还算好的了,有些捕快不仅不给钱还要拿钱,对于他们欺诈而来的那些那些钱他们将其称为保护费。
捕快收保护费的方式和强抢并没有什么区别,百姓报官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差役收到保护费之后通常给自己留一部分,其余地都通通上交。
一般遇到因保护费而报官的人,县太爷都会抱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来处理,报往别处也是如此。报官的人也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们往往在事后都会遭到差役们的报复迫害。今后只有两条路等着他们:要么背井离乡到别处营生,要么被衙役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入狱。
这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能够做出的事情,至于秦朝的官场里的那些权臣更是贪污腐败得严重,他们相互结党,吸刮民脂民膏。
直到正德年间,贪污腐败的事情才得以有些好转。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