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在哪里?我们怎么没注意到?”
“16分45秒。”
秦子恒记得,那是他雄赳赳气昂昂以一人之力引群狼出动的时候,他当时眼镜上的时间是亮着的,不经意记住了这个点。
只见七八头饿狼围到灌木丛的时候,樊煜离正准备出手,以他的速度,这群数目一个也跑不掉,干完之后换一个点继续,全场也就尽收囊中了,可谁知就在狼群放松警惕的时候,激光猛然横插一杠,狼群反应过来,开始朝秦子恒的侧后方埋伏。
他这才看清楚,其中三只已经慢慢挪动,试图堵住后方和左右的路,等它们准备好行动,他就只有一条生路,而新狼王就在前路等着它,一旦到手,互为犄角之势的狼群就会快速聚合,径直朝老巢而去,那时候就算樊煜离一边追一边杀,也不一定能在狼口中保住他性命。
所以,不早不晚,樊煜离对他说跑出去,这一变动打乱了狼群的计划,并且勾起了新狼王的战斗欲,等到了旷野,它们后退就难了。
“我去!老大救了你啊!老幺。”白毛回头道。
秦子恒没吭声,樊煜离说:“如果狼群不追你,你正好脱身,如果追你,我们再另作打算,不过,新狼王不行动的可能性很小,这场赛事才养了一周,狼群的属性不够成熟。”
“你怎么知道的?”秦子恒终于问道。
樊煜离看了他一眼,目光收了回去:“比赛详情上白纸黑字写着,你慢慢学会看关键信息,环境当中的任何因素都有养成周期,时间越久,越难对付,”他目光转到秦子恒身上,认真道:“它们都有生命,你看得越深入,就越能掌控其获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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