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馆门前的人轰然散了。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离开,还是有人心有余悸地看向那敞开的大门。
门前摆好的摊面,连同桌椅板凳都被段三郎粗暴地踹翻踢飞,那满头是血的王婶更是被人直接推出了门。
推她出来的人嘴角还带着不以为意的冷笑,靠在门口抱手道:“西晋律《地法篇》十九条,无故侵占他人房舍、地皮者,罚银三百两,杖击四十,贬民夫筑城三年。”
此话一出,那痛得呼天抢地的王婶顿时瞪大了眼睛。
段三郎阴险地勾起嘴角,“对了,还有偷窃、盗取他人财物者,杖击二十,贬民夫三年。至于逼杀无辜之人者……当斩。”
“当斩”二字轻飘飘的,但从段三郎嘴巴里吐出来,却像一把镰刀,狠狠割在了王婶的脖子上,吓得王婶脸色苍白。
老实说,在他人房子面前摆摊其实算不得什么。
可说出这话的不是别人,是临安府尹的儿子,临安最嚣张跋扈的衙内!这话简直就跟判定死刑没什么两样!
而最可恨的还是……他说的是无可反驳的事实!
王婶嘴皮发颤,下意识想看看四周有没有人可以帮忙,至少为自己说一句话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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