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十来本包装订好的空白书本,到时候还得请肖铮帮忙,想必他肯定是会写字的。
自己的毛笔字实在是不行,和薛广文签合同时,写出来的字自己都感觉丢人。
让自己写毛笔字,跟狗爬差不多,而且就这一本书这么大小的纸张,让她写估计一个字都写不下。
不过现在肖铮还动弹不了,得给他买点药,赶紧养好伤才是真的,估计离能写字还有段时间,急不得啊。
边走边想,不一会凌沫就来到了买衣服的店,这间店叫做彩衣阁。
这里的老板是一个30左右的女人,看到凌沫进来赶紧笑着上前招呼道:“小姑娘,要来做衣服,还是买衣服?我们这里也有上好的衣料,也有做好的成衣。”
给自己买了两身衣服,买了比较耐脏的深蓝色衣服,毕竟在农村而且还是要干活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浅色系的衣服。
要不然绝对穿不到一天就变成染缸了,到时候洗也洗不干净,这种状况她已经习惯了,就算她现在穿的衣服不怎么好,没穿一天就洗不干净了。
凌沫暗暗想着将来有钱了,能过上千金小姐的日子到时候就可以买白色的衣服,穿的白衣飘飘了。
过一过小龙女的瘾,当初看神雕侠侣的时候就感觉小龙女穿的白衣飘飘十分的漂亮,要是可以的话,她也想穿成小龙女那样,然后行走江湖,感觉都在天上飘。
又给自己买了一双手工做的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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