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容就有些不可思议。
周绍宁道:“诚然,爱立信列举的那些标准专利,在他们的有效期内,我们也未经其允许就使用。可是,我们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爱斯达的自研芯片都应用在了低端机上,这部分的手机,不是为了盈利而销售,而是为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民生工具的普及,这是一个社会性的福利项目。这部分的业务,我们的定性是公益,而不是商业。”
这话一出,别说李在容了,连周不器都有些目瞪口呆。
好啊!
还得是你周绍宁啊!
脸皮够厚啊!
低端机的销售,不是商业,是公益?
厉害!
可真厉害!
在判断侵犯专利的时候,必须同时满足“有效期”、“未经允许”和“以盈利为目的”这三条。如果是一些学习、科研,或者公益项目,这些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就可以合法的不支付专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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