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坚决反对在北京开会,认为万万不能,如此则毋庸议。
接着唐绍仪又提出汉口、胶州、威海卫、烟台等地,伍廷芳则以交通不便、地方偏僻等理由予以否决,仍然坚持以交通便利、会场易择、行旅皆安、万国消息灵通、且两位全权与各代表接洽亦易等条件好的上海为最宜。
考虑到袁世凯坚持不愿在上海,伍廷芳又提出**备选,唐绍仪亦不赞成。
鉴于民党坚决反对在北京开会,唐绍仪表示:“我料投票必为共和,但形式上事耳。”伍廷芳顺势道:“一家之事,何必如此争执?今日之事,将近成功,不如以上海为便也。”
于是双方将议题转到与会省份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到会省份有三分之二以上即可开议。唐绍仪认为,今为特别之事,宜全数同意。
伍廷芳觉得不能以一二省之故而不开议,虽然如唐所说可以随时开会,毕竟会期一定而且有限。
唐绍仪仍然认为三分之二未免太少,举总统亦不如是草草。其他还有蒙古能否算作省之类的具体问题。
会议最终议定国民会议产生方法四条:
一、国民会议由各处代表组成,每省为一处,内外蒙为一处,前后藏为一处。
二、每处各派代表三人,每人一票,到会代表不及三人之处,仍有投三票之权。
三、开会日期,各处代表四分之三到会,即可开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