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文随手拿了个东西,压在书页上,然后伸手接过信封,拆开,取出信,抖开,快速快看了一遍。
紧跟着,他望着王小天道:“你就是王小天?”
王小天连忙鞠躬,“是的。院长您好。”
刘仲文点点头,“嗯,倒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在图书馆做杂役的话,需要及时从很多书架上,找到读者要借的书,还要把读者还回来的书,放回原位。所以必须识字,你行吗?”
王小天点点头,“可以的。”
刘仲文把信折好,放回信封,又把信封放回桌上。然后对年轻人说:“哪一个图书馆缺人?”
年轻人看了王小天一眼,有些迟疑,道:“研究生部。”
刘仲文想了想,道:“就让他去那里吧。”
王小天心里跑过去一匹羊驼。
有没有搞错?按我这年纪,应该上高中才对。即便是天才,也不过该上大学本科。竟然让我,到研究生部的图书馆当杂役,这个大脑袋,是不是秀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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