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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不必动刑 (3 / 4)

        宋慈道:“何知县推断有理,但是我们又来假设-下,其一,不知道那日何知县接到报案是几时几刻?刑部有过规定,衙门接案必须记录时辰,何知县该不会没有记下吧!”

        何进道:”本官当然记得,那日是午时三刻,本官在案卷中已经明确记载。

        宋慈道:“既然这样。那本官也需要人证了,文成,将往寡妇传来。”

        ”是大人。”

        很快,王寡妇被带到大堂跪下,给两个大人行了礼。

        宋慈道:“王寡妇,宋某记得那日问你话时,你曾经说过见到秦小月慌慌张张跑出去,不知道这话是否属实?”

        “属实属实,大人,老身的确是见到秦小月跑出去,当时还问她话呢,也不知道是不是着急,她没有理我。”

        “那你可记得那日什么时辰?记住了,这点关系着一个人的清白,你必须如实回答。”

        王寡妇想了一会儿。。“大人,我记得秦小月从赵五家离去的时候,应该是午时两刻左右,当时老身正在吃饭呢!”

        “午时两刻?你确定是这个时辰?王寡妇,现在此案人命关天,你不可胡说,若是让宋某知道你胡说八道,定要责罚你!”

        “千真万确啊大人,老身每天都是这个时辰吃饭,保证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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