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她的门被敲响了,她透过门上的猫眼看到是沈夜在门外。
她打开门,沈夜举着稿子兴冲冲地跑进来了,“欢欢,我写出来了。”
他满面喜色,甚至高胸想要跳到明欢怀里拥抱她,由于身高差,明欢伸出一根手指只抵到他的脖子。
“诶~站住,有事事。”
“噢。”沈夜乖乖站住。
“我唱给你听呀。”
明欢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递过去,“唱吧。”
听完后,明欢才真的发觉到有感情和没有感情的区别有多大。
之前听沈夜唱歌,她只是简简单单觉得旋律曲调很好听。
可是现在听他唱歌,似乎真的有种甜蜜与酸涩交织之感,让人不觉回忆起自己年少时那一段青涩美好的爱情。
仿佛可以看见,替受欺负少女打架而受赡男孩冲着少女不在意地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一排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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