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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宿命的重逢(十七) (5 / 7)

        “十五年前,一个英俊不凡的中年男子突然接到他弟子的妻子打来的一个电话,那名女子在电话里哭着央求那位英俊不凡的中年男子去她说的一个地方。”

        “喂,‘英俊不凡’可以去掉吧?”路过汗道。

        “因为某种原因,那名女子不能养她的孩子,所以想请那位英俊不凡的中年男子代她照顾这孩子,”唐朝装作没听到,“但当那位英俊不凡的中年男子去了她说的地方,并没有看到她说的小孩,这可把他急坏了,他花了近五年时间在约旦河畔寻找孩子,”

        “那人可真够笨的,用式神不就好了吗?”路过不屑道。

        “笨蛋!用式神必须要知道对方的相貌,我连,不是,他连孩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知道他被放在一棵大树下,头上的白毛都还没长齐呢!”唐朝解释道。

        “原来如此。”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找了四年三个月十二天后,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孩子,而此时孩子已经被狼群养大,变成一个十足的野孩子,那位英俊不凡的中年男子把孩子带回去后花了很长的时间教那孩子礼仪、法术、格斗技等等等等,在他的辛勤培养和英明指导下,除了智商外,那孩子已经人类的孩子一般无二了,而且他还继承了他家族强大的法力,成为了暗学院的一员。”

        “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刺耳?”路过嘀咕着。

        “但有一件事一直困绕着他,那就是要不要告诉孩子他的身世,”唐朝停了停,“当年孩子的母亲向他说明了不得不把孩子托付给他的原因,他也知道如果告诉孩子他真正的身世,年轻气盛的他难免会做出一些让人始料不及的事,而且被他的其他家人知道他还活在这世上,不只是他,恐怕连他的母亲都会有性命之忧!所以,他决定不告诉孩子事情的真相,而是让他自己慢慢去发觉。”

        “后来呢?他发觉了吗?”路过真把这当成故事听了。

        “我看还没有!”唐朝汗颜,“你究竟听明白没有?”他觉得以路过的智商要把这事弄明白有点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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