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场婚礼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婚礼之前会有一场“表演”,内容是同时处决86名海盗,无恶不作的海盗。
这件事甚至已经被英国女皇知道了,诺灵顿对此的解释是:
“前所未有的打胜仗,歼敌300余人,俘虏86人,击毁三桅海盗船3艘,双桅海盗船2艘,肃清了一条通往古巴的航线,让海盗闻风丧胆。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击败了大名鼎鼎的海盗王杰克史派罗,全歼黑珍珠号,杀死了海盗王巴博萨!”
诺灵顿想借此机会,靠着他未来岳父……哦不,应该说即将到来的岳父,让自己真正的成为上流社会的人物,海军中将就是一个不错的职位,很适合自己。
斯旺总督也有着自己的打算,虽然他把巴博萨宝藏的一部分宝藏上交了国库,但是大部分还是落入了他自己的口袋。他对政途没什么想法,他看好的,是东印度公司。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1600年12月31日,由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证,给与他在印度贸易的特权。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他作为英国皇权的特权组织,由英国皇室授予伦敦商人协会:专营印度贸易权后,商人协会组建成立了股份制公司,是王权的体现。
在公司成立刚开始,他与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一般无二,都是在做原始资本的积累,说明白点就是用国内的小镜子小刀子去土着和未开化的人那里开矿,换货,开采,种植,把一切能用的东西都运回国内。
但是不同的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他们主要从事的是商业活动,他是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的公司,荷兰政府是他们的第一大股东,政府再通过公司向民众集资,在和英国的贸易争斗中,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的风头一般无二,充分显示出了资本的力量。
英国一看这种情况,及时改变策略,把英国东印度公司直接打造成了一个政府控制的,以掠夺殖民为主的公司。
在一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是联系东西贸易的重要商会,随着贸易的逐步扩大以及荷属东印度公司的逐步退出,英国东印度公司渐渐成为控制印度的实际势力,由单纯的商业组织转化为政治、军事、商业的势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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