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后话了,至少在2012年,李明睿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
一下来,等大家工作都做得差不多的时候,李明睿召集大家一起开会,包括上夜班的员工都来参加会议。
之所以比较重视这次会议,主要是这不单单是员工例会,也是一次股东大会,所以所有人都必须出席。
李明睿将准备好的融资计划拿出来,每人发放一份,“现在给大家看的就是公司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计划,后边有一些关于公司管理方面的内容,大家先看看,过一会儿大家讨论讨论,完善完善。”
刘义守、魏才俊等社会阅历比较丰富的人都开始仔细研究计划书内容,而像孙付云、孙楠楠等刚出学校参加工作不久的人,只是大致扫了一眼,就放下文档了。
等大家都看完文档内容,李明睿让大家畅所欲言。
陈东第一个提出疑问:“任我行,你能跟大家解释一下其中的‘合伙人’是什么?”
李明睿开口解释道:“所谓‘合伙人’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司在大家的控制之中而设立的,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公司将会启动融资计划,未来一两年内甚至会有ABCD轮融资,那别人为什么要投资公司呢?总不可能因为看好公司的前景,就投资一大笔钱吧。”
看了大家一圈,发现众人都很认真地听。
“这些资本之所以投资公司,就是为了获取公司的股份,等公司弄发展壮大了,他们可以参与公司分红,或者以极高的价格出售手中的股份,这样他们就会大赚一笔,这才是资本频频投资创业公司的目的。”
“所以在融资过程中,作为公司原股东,就需要和风投那边斗智斗勇,该争取的利益必须要争取到手,一旦露出破绽,那么资本就会露出嗜血的獠牙,将我们吞噬干净。”
“风投那边都是一些专业人士,相比之下,我们作为创业团队,祈求别人投资我们,然中就处于下风,所以我们必须要再三心,防止一些陷阱。”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