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的前三个月,那点儿可怜的薪水,没对得起我的汗水。我以为这只是梦想的开始,却不料是梦想破碎的源头。”
“她说要回那座小城镇当个公务员,说这里的生活压力太大,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哀求了几回,她还是选择了离开…”
赵为刚唱的这一首歌,就像是在轻轻地哼唱着一篇故事,娓娓道来。
不疾不徐,给人感触。
但这种歌其实是不太适合来《歌手》演唱的的,因为它不够热闹,不适合这种明显是音乐竞技类的节目。
得慢慢听,才能回味无穷。
可《歌手》主要得在短期内给在场的大众评审极深刻的印象。更重要的是他第一个唱的,后面投票时容易被观众遗忘。
赵为刚不知道这种弊端吗?
未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慢歌不适合在《歌手》唱,别人未必认可这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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