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意,你确定参加《歌手》时,除了第一期外,都准备用自己的新歌?”
《歌手》的规则是第一期的参赛歌手可以唱自己的代表作,随后便是对其他人的歌曲重新编曲,来进行演绎。
也算是翻唱别人的代表作。
这是规矩,但有关于原创歌曲方面并没有设限。因为新歌在这种节目里面很吃亏的,又不是原创音乐竞技类节目。
这么说吧,某位歌手的代表作传唱度会达到相当高的一个层次,便有一定的受众群体。
而一首原创歌曲,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可难度系数就高许多了。
就像是网络里面的轻类型,同人系列出成绩相较容易许多。写原创类型的话,要么封神,要么扑街。
得看作者营造出来的世界观,会不会获得读者的认可。
“嗯,用自己的歌好一些。再说了,之前这节目不是闹过版权风波么?”荣意这句话,让李琳直接打消了劝说的念头。
其实就是上一季歌手翻唱别人的歌时,竟然没有获得授权,被原创者捅出来了。这可捅了大篓子,最后节目组道了歉赔了钱,还开除了几位背锅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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