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我探了探口风,问你怎么想的?”
“怎么想?我自然是愿意啊。毕竟李玉舒在圈内的风评相当不错,我也很看好她。只是我想不通的是,她都这么出名了,犯得着来我们天意文化吗?
而且她有想法,可以直接跟我提啊。”
达到一定层次的艺人,基本上都被公司们当做大佬伺候着。
这也相当于行走的摇钱树啊!
对方在原公司干的好好的,待遇也不差。如果没受什么委屈的话,不太可能随意跳槽更换公司啊。
同时,所谓的和平解约也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并非合同期到了,就可以离开了。
公司培养了那么久,没足够的好处会放手吗?
甚至一些垃圾公司,有可能本着‘老子得不到的人,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心态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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