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丽莎居住在这里时,很注意洞穴的通风,腐败的食物也会及时清理出去,所以他俩住在这里时,没有这种气息。
在这一点上,她很有成为一名贤妻的潜质。
与达克交换了一个眼神,哥布丽莎拔出了自己的匕首。
废弃的村子也就算了,这里是他俩的爱巢,岂容不速之客玷污?
达克也手握晓见剑,与哥布丽莎一起进入了洞穴。
进入洞穴之后,他俩很快就发现了不速之客。
那是一头银白色的巨狼。
巨狼嗅觉敏锐,立刻发现了哥布丽莎和达克。
它警觉地站了起来,却没有立刻扑过来。而是狼毛倒竖,对着洞穴的原主人狺狺狂吠。
仿佛,在守护着身后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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