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霍华德手中的“审判之槌”再次敲在桌面上,当堂论辩的环节便宣告结束了。
紧接着,陪审团的成员们在书记员的引领下,全部进入了审判大厅旁边的评议室,对被告是否有罪进行投票。
结果不出所料。
二十三名陪审员只花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就都不约而同投了被告“有罪”。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果。
在场众人虽然不敢高声喧哗,但在他们的脸上,既有看到大主教真面目后的震惊情绪,又有亲手把渎神者送上火刑架的浓浓成就感。
不过,全国各地聚集在投影仪光幕前的观众可就没有那么拘谨了。
他们又叫又跳,一个个拍手称快,就像是在大剧院里看戏,看到舞台上的主角战胜了大反派一样。
在此之后,则是法官量刑的环节。
只见霍华德举起一本《光明教典》,将其展示在众人面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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