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兰州。
亥时。
天香酒楼,暗室。
商凉玥手拿着一个包子在吃,而她另一只手拿着毛笔在信写,手动作飞快。
如若现下有人在她身后,看她在写什么,定然能看见,她写的字迹不是她自己的字迹。
而是帝聿的字迹。
模仿,以假乱真,于她来说,很简单。
商凉玥把信写好,包子也吃完。
不过,那腮帮鼓鼓的。
她把信装进信封,交给暗卫,“送至覃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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