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小说网

字: 大 中 小
关灯 护眼
我爱读小说网 > 大宋河山 > 第五十一章 女冠子 (5 / 6)

第五十一章 女冠子 (5 / 6)

        又听宗沐邀功般的嘚啵嘚啵:“那王婆婆身世较是凄苦,年轻丧夫,守寡廿多年,靠着给人帮闲,浆洗衣服、缝缝补补什么的,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却因家境贫寒,二十多岁的独子一直娶不上媳妇。雪上加霜的是,前年,她那个老实巴交的儿子也不知道怎么就惹上了街头泼皮,结果让人打折了双腿,因为没钱医治,瘫在床上快两年了,基本已成了废人。”

        王棣皱了皱眉:“没有告官吗?”

        “去钱塘县衙诉告了,可这样的案子县衙一般是不会接的。只有苦主作为原告,被告呢?总得有被诉告之人吧?”宗沐狠狠地说道:“钱塘县衙只一句‘且将被告找来’便应付了王婆。问题是,她一个老妇,哪有能耐去找那般地痞泼皮?”

        王棣默然。一般来说,宋代人们不鼓励女性去公堂,在女性明显作为原告的案例中,女性主角必然强烈感受到引入府衙权力以保护她们或其近亲的利益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其中福建的“列女“便是明例——,古田县利氏的女儿发誓要报仇,她发现了罪犯,并向地方府衙寻求帮助,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以下是历史原文记载:

        父卒,无他兄弟,独与母居,厚家资。女之从兄公谦,一夕乘间杀其母,尽翠其资以去。女逃匿得免,誓必复仇。因削发为尼,周历四方物色之。忽得之处州湖南。时公谦方击球不之觉,女走诉于州,获之。守感其孝,为械送本州,置于法。

        或许,世人只道宋、清两朝最为羸弱,外辱内患,风雨飘摇。其实,单论宋朝,虽然有偏安一隅之嫌,但相较于其他朝代,算得是国富民安、吏治清明。

        彼时,讲的是“无讼”。

        尤其是乡村,有许多长者,他们身经百战,知识水平很高,当村民遇到纠纷,长者会给他们一些人生的经验,比如处理事情要按照习惯法、乡规民约的法。正所谓是:长者性笃厚,每一言一行,乡人取以为法,族里有争,率有直焉,得一言无不悦服者。

        仁宗年间,杭州富春县衙经年见不到一个临江人。奇怪,难道临江乡没有一个人要打官司么?是的,临江人不打官司。因为乡里有一乡绅,人称“孙长者”,“性宽厚,言忱行笃,信于乡”,“邻里有讼不之官,皆云当见孙长者,至则为陈事理,白其所以枉直之状,人人服而去,以是临江乡人终岁不见长吏”。

        但似王婆婆这等情况自是要告官诉冤的,只是想要找“被告”可就千难万难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