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香港到处有着一种似火的热情,车水马龙的车辆窜梭不停,大道两旁的人群来往不断。到了夜晚,到处闪烁的霓虹,为这座城市,更添繁华。
街道上,打扮时尚的惹火女郎,青春靓丽,更是给这个本就火热的城市增添了几许躁动。
王闫来到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三天。
这三天里,他不停的想着可能的线索,想找到自己来这里的原因。
他很确定,自己一没被车撞,二没被雷劈,三没喝大酒。
要说和平常单调的工作生活有啥不一样的,大概就是经常在二手跳蚤市场买一些古旧的黄铜物件,这算是他的一个小爱好。
难道这里面有神器???
像里写的一样,不小心认了自己为主,带着自己穿越时空。
这是要翻身的节奏啊!!!
接着,他就开始折腾自己了。
不是神叨叨的开始念咒,就是没来由的一声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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