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马大多是专门养来做挽马的,体型呈长方形,体格硕大,骨骼粗重,体质粗糙,性情偏温顺。这些马别看蹄大坚实,肌肉发达,却是不适合乘用。
几个人转遍了各师团的马厩,雀巢拢共挑出了八匹马。屠四瞪眼看了半天,觉得这八匹马除了体型高大些、性子活泼些,别的和其他马也没什么差别。
“差别大了去!”
雀巢抚着其中一匹马的脖颈,指着马头给他看:“你看这几匹马的头,全都是小而清秀,这样得马行动灵敏。这蹄子,比挽马的蹄略小些,虽然负重不行但跑起来速度快。还有皮毛,毛细皮薄,这才是适合骑的马。这些马拿去挽车,太可惜了。”
一番话有理有据,屠四频频点头,倒是对雀巢有些刮目相看。不料雀巢并不收手,乘马挑好之后又挑了七匹平庸挽马。
“要这么多干啥?杀了吃肉么?”蓝山有点迷。
俩莽夫,就会杀!雀巢默默腹诽,一面解释:“你俩不常与游牧族裔打交道,不知道他们的习惯。那些人一旦远行,每人随身最少配备两匹马。一匹好马,打猎作战时才骑,另一匹资质平庸的平时赶路用。小王交待要装得像,咱不说人均三匹吧,两匹总得有。”
那俩人恍然大悟,一起牵着这些马回到营帐喂料刷洗。一时间,弃的临时营帐外人欢马叫。帐内氛围却极为压抑,偶尔有一两声争吵飘出来。
雀巢尖着头往里回报了一声,飞快退了出来。
他心不在焉地刷了一会马,终于还是忍不住,凑到屠四身边低声问:“四老弟,那个……阉人……不是没办法做那活儿吗?”
屠四正卖力刷着一匹枣色马,那马皮毛里的灰土呛得他直皱眉打喷嚏,少不得敷衍道:“废话,那玩意都没了,当然干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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