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饶是如此,作为明星建模的格蕾丝,容貌也不算很差,但审美却不是夏尔的菜。
格蕾丝是雇佣兵,她看上去更英气一些,更男性化,最重要的是,她是个疯子兼神经病。
夏尔选择黑天鹅组织自然是有原因的。
他们是雇佣兵,还是没有底线的那种,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为了钱,他们甚至可以屠杀,因为这样更效率。
格蕾丝的气质有些像是哥谭的那位小丑,但当然,是稀释了无数倍的,远远没有小丑那两下子。
但如论如何,既然两者角色重叠,那么多少她都是有些疯的。
“二百万。”
“美金。”
夏尔说道。
格蕾丝与她的父亲威廉对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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