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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次离开 (1 / 12)

        我不知道这一年发生了些什么,也不知道这一年是该怎样度过,我只知道,我不快乐的时候仍要快乐。因为心里面还存有爱的幻想,即便指尖流了血也不觉得痛,因为我始终认为有爱是件快乐的事。于是,在一个风平浪静、风和日丽的和以往没什么两样的晴天里,我决定启程。

        那是个夏天,周围的树木一遍翠丽,并没像弗罗斯特《The Road Not Taken》开头:“黄色的树木里分出两条路”般诗情画意。那天,放在我眼前的只有一条路,一条“One Road”,那就是离开。2013年的初夏,确切点说应该是六月二十日,我毅然离开了学校,在没离开之前,我讨厌学校的生活,讨厌每天的单调重复,而这种讨厌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每天打篮球、抽烟、喝酒、上网、逛图书馆所能够抵消的,尽管我在里面如此开心。在这期间里面,我一度认为我所在的学校是一座没有外在高墙的牢房,可以自由出入,却不必长期居住,而各科的老师,则是高冷的巡监员,要么管得过分,要么懒得管你。

        前天中午,一位中年女老师给我们上《中国古代史二》,期间讲到了梅尧臣的一首很平常的诗,她一下拉不住思绪,说:同学们你们应该到处走走,多去些景点看看,争取在景点中收集一些素材,你们可以去翠湖里面的大观楼上,去看看那两百多字的长联,景色好、长联好,借物抒情、寓情于景都很方便。她说此段话的时候就站在旁边,右手中指时不时会敲下我的课桌。梅尧臣的诗没错、翠湖没错、大观楼上的长联也没错,可是,翠湖是翠湖、大观楼是大观楼,两处是不同景点,相隔甚远,出此错误不可饶恕。她丝毫不觉错误,一往无前的上完此课。课后我问了同桌,没放过前后排同学,他们纷纷表示老师讲错了,并都想提醒老师,可看到她讲得“忘情忘景忘我的”就都选择沉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相安无事最好。我想能把两个景点混成一个景点的就只有她了,能混合后丝毫不觉不妥仍兴高采烈的上完课并和同学们说:同学们下课,下午第一节课再见的就只有她了,为保证下节课与她不见,我想到了离开。课后午休,恍惚中一个声音对我说:你是该到处走走,老待在学校你是会发霉的。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睡梦中醒来,觉得说话的声音如此耳熟,耳熟到像我自己说的,于是更坚定了离开的决心。至此,蓄谋已久的离开,自己再次找到了自定义的理由,带点自我安慰,更多逃避,满脑子就想着离开。我需要找到一个地方,一个自己管制的领域,至于那个领域是个什么地方,自己并不知道也没想过,却坚定不移、迫不及待的认为是有那么一个地方。

        当天中午,我夸上背包,装了几件换洗衣物,在班主任上了锁的抽屉里塞了一张离校申请表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

        阳光慵懒的照在我身上,翠湖里面游人很少,湖堤上的柳树还没开花,柳絮也没到处纷飞,横过的马路对面没出现一人。这是翠湖少有的安静,为了这一份恬静,我决定至少得绕着翠湖走一圈。

        当天晚上,我来到了小马那里。小马真名龙火三(男23岁),我的同学,好哥们,红河州绿春哈尼族人,1米5的个儿,短小精干,立定跳远可以跳3.1米(这不是一个傲人的距离,可他一直认为是个世界纪录),因平时大家出外游玩时他总爱带黑色墨镜,爱穿小马甲,不爱咬牙签却崇拜周润发,随时嚷着要去买一件黑色披风。为投其所好,所以大家就叫他小马,至于“哥”字,全因他不管从身高、发型、相貌上来看没一点像的,而且实力悬殊太过明显,所以大家直接跳过。他在同龄人中属热爱工作的哪一种,对面工作尽职尽责,一头扎进去就不愿出来,即便待遇得不到改善,仍乐此不疲。

        小马明显要比在学校里客气得多,居然跑来路口接我。

        小马说:你怎么来我这里?

        我说:暂住一段时日。

        小马说:多久?

        我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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