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用筷子夹起一块五花肉放入嘴里。
味道不错,很香,还有些许胡萝卜的甜味,虽然制作得比较粗糙,但不影响食欲,“大锅饭”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炖猪肉里面再有点粉条就再好不过。
筷子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样“发明”,这个非常好用的工具,如今已经在巴雷特城堡内推广开来。
“明天皮革作坊的管事会来工地报道,你给安排一下,做搬运工,和狄克一个组。”
林恩对着西蒙说道,然后拿起一块面包,蘸上一些猪肉里的酱汁,突然转头看着阿米亚斯:“唉,那个胖子叫什么来着?”
阿米亚斯放下使用得不是很熟练的筷子,也学着林恩样子用面包蘸酱,听到林恩的问题,想都没想,直接回答道:“马克西,没有姓氏。”
林恩点点头,微微扬着嘴角,说道:“如果这个马克西明天早上没有按时来工地,阿米亚斯你就直接去把倡议书拿回来,然后我们就看着唐纳德老板和他的猎犬一起去黑森林冒险,对了,那条狗叫啥名字?”
“贝克。”阿米亚斯随即说道。
作为一位合格的秘书,牢靠的记忆力是必要的能力,在这一点上,阿米亚斯的能力还算不错,和他写字的能力一样。
西蒙突然问道:“需要我提前给迪克打个招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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