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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碗汤(三&四) (6 / 7)

        清欢用化妆品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外表,让她看起来平平无奇,顶多算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女人。贫民区不需要身份证这种东西,这里的无名氏数不胜数,警察也不会来盘查。

        三个月后,她坐在自己的小看着信号不好的电视机里欢天喜地的宣扬着上将冷觉与公主的世纪婚礼,看到那两人互相交换戒指然后亲吻并在神的面前许下一生一世忠诚的誓言。

        清欢猛地觉得心头一阵剧痛。她捂住心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身体还没有死透,即使宋醒已经跳下了忘川河,她的爱情和记忆还是留在这具身体里。她因为看到冷觉而痛,甚至痛的不知该如何诉说。

        清欢不习惯这种来自爱情的疼痛,她在坐了会儿,很快就把属于宋醒的痛觉压抑住——宋醒已跳下忘川河,如今这具身体的使用权属于她,而她不会为冷觉感到疼痛。

        现在宋醒的身体好转了些,虽然仍然内空,但至少不会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了,也比较有力气。如果当初换做是现在状态的清欢,凭借短暂的爆发力至少能把房东那头蠢猪揍成半身不遂,结果只是让他鼻青脸肿一个星期,真是便宜了他。

        想到这儿,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时间,对电视机里的婚礼直播没什么兴趣,她又不是真正的宋醒。

        等到百年后宋醒从忘川河里爬出来,自然不会再为冷觉心动或是心痛。虽然只和宋醒见了一次面,但从这具身体的记忆,清欢知道,宋醒不是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她只是不知道真相,如果她得知了真相,如果她得知,冷觉根本不值得她爱,她会立刻快刀斩乱麻。

        而在这之前,清欢要把这具身体的灵敏度再提高一些。她每天晚上都打坐吐纳,只有招式是不够的,力量速度都缺一不可。

        就这样,清欢在贫民区的地下室整整待了两年,才算是勉强满意。

        人类的身体当然不能和她幻化出来的比。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如果不是她能吃苦,宋醒现在的身体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因为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所以清欢决定离开贫民区。她对房东说要走的时候,两年相处下来,房东竟然还对她真有了几分舍不得,清欢瞧着他的眼泪,心想,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给你的小费吧?这两年,她的钱除了必需品之外,基本上是全花在这胖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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