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刚刚上任的突厥可汗兀布里不但年轻气盛、好战凶狠,而且精于治理,能力超群。在其统领之下,突厥的国力与军力都大幅度提高,具有了与大唐叫板对抗的实力,这与其父时代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
因此,唐皇也不能轻易地得罪兀布里,如若真的那么做了,无异于引火上身。
身为一国之君,对于自己国家的真实实力,唐皇比任何人都清楚。
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中央孱弱。朝廷的兵力对方地方的叛乱尚且力不从心,更别说与如日中天的突厥军队抗衡了。
突厥崛起带来的边患,的确是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或许也只有战争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当时却非合适的时机。
真正要对付兀布里,必须在大唐平定了国内的藩镇之乱,增强了国力和军力之后,方可实行。
先平藩,后靖边;先内后外,这是当时大唐必须遵循的基本国策。唐皇处理“卡瓦萨”之事的方略,也必须在这基本国策的框架内拟定。
思虑再三之后,唐皇采取了“阳奉阴违”的应对之策:
表面上,答应了突厥方面的要求,并赐给其使者大量财物,令其带回突厥,献与兀布里可汗,以表示唐皇交好之心;
实际上,在打发走了突厥使臣之后,唐皇便安排可靠人员秘密找到伯利拔都,与之进行商谈,最终将“卡瓦萨”置于了唐皇的控制之下,成为可供唐皇驱使的一支秘密杀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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