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允和四岁的一天晚上,遍体鳞伤、失魂落魄的母亲抱着一个两岁的小孩回到了家中。
母亲将熟睡的小孩放在床上,便和爷爷在隔壁房间窃窃私语。
他们到底说了什么,允和没有听到。只记得,过了好一会儿,爷爷回到床边,对睡眼惺忪的他说:“阿宝,你有了个妹妹了。”
然而,母亲却不许允和叫这个小女孩妹妹,反要叫她“小姐”或者“姑娘”。
母亲解释说,这个女孩是她帮佣的那家大户的小姐,是咱们东家的孩子,所以允和不能叫她妹妹。
对于母亲的说法,四岁的允和听不明白,他反问母亲:“这个小姐名叫什么?”
母亲说:“她叫心儿,你就叫她心儿小姐吧。”
小允和很听母亲的话,在以后相处的日子里,他就叫这个小自己两岁的小女孩“心儿”,但没有加上“小姐”。
对于他这种“偷工减料”式的叫法,母亲纠正过多次,但没有效果。爷爷则对母亲的纠正很不以为然。他说:“孩子来到咱家,就是咱家的闺女,就是阿宝的妹妹。”
爷爷还擅自给心儿取了个大名,叫“梁允奴”。
允和很奇怪地问爷爷,为甚不随咱家的姓,叫“朱允奴”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