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有他的书柜,都是到处搜寻的书籍,废品站的邋遢胖大叔和他生意做多了,所以以低价卖给他,所以他的书柜藏书五花八门,数量繁多,都是按斤卖给他。
收拾好今天的收获,然后去后院摘菜,后院里都是他自己种的青菜,韭菜。冬天就换成萝卜,白菜。然后多的就和买菜的大爷大妈去换一些其他菜。
现在,经过那场变故,庆幸的是他的厨艺有很大进展,尤其他的煎饼,炒的菜都是非常可口的,黑暗料理已经很少做了。
洗完菜,然后开始做米粥,和咸菜,还有前天买的馒头,一个煎蛋,晚餐就做好了。
8点了,他开始拿起作业疯狂的做起来,他恨作业,非常恨,写起来简直咬牙切齿,他绝的这个东西简直就是浪费生命,消磨时间的,所以他很早就练成了狂草,他的字很好看,隽永中正。然后,他练成了......双手写字?!!专门对付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的重复抄写作业。他是被逼的,语文老师可能疯了,一篇文章几十遍的布置,生字词也是。
弄死作业,他长长的舒口气,开始他的娱乐,浇花,看书,听收音机。这是他最喜欢的事情,每天都会看很长时间的书,其他时间他都会把收音机打开,寻找他喜欢的播音台。
直到晚上10睡觉,经过那次家里变故,他常常睡不着,诺大的院子,一盏灯,一个孩子,怎么能不辗转反侧呢。
因为太孤独了。
他希望有天自己醒来后,看到爸爸妈妈在院子里,手里拿着给他的礼物,眼红的跑过来抱着他,安慰他。他只是感觉自己和这个世界隔绝了,孤身独处,遗世独立吧。好像全世界把他给遗忘了。
慢慢的习惯了,他开始有熟悉的人了,那个善良漂亮的院长姐姐,还有喜欢长吁短叹的废品站大叔,还有那些街上卖菜的大叔大妈,还有自己的同学,虽然他很想和他们做朋友。
虽然以前一起和同学玩耍,写作业,一天到晚缠着他们,直到一天。他的所谓朋友鄙夷的告诉他。
“你以为别人见得你吗?”朋友的表情很认真,也很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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