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挑衅的问。
我说:“不敢,动你咱俩性质就变了,这样不挺好吗?”
“是挺好,有念想儿。”
我没说话,点上一支烟。
“不想在那干了,没意思。”她突然说。
“干得挺好的咋还不干了?”我问。
“每天都得回家来住,一下班就得后半夜,啥车都没了,只能打车,挣点钱都浪费在打车上了,犯不上。”她说。
我说:“也是,打车多钱?”
她说:“从西塔到咱们三台子得二十四、五,一个月打车钱六、七百,有那六、七百干啥不好。”
我说:“那倒是,歌厅的活就那样,都是晚班,夜场。”然后道:“不干也行,找个正规中餐干,下班还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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