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斗”的机会随时都有。按“新法”规定:
各家封邑的私人武装数量,仅够维持邑内治安即可,多余的一律上交。
而权贵们为了扩充自己的势力以保证随意横行,却无限量的招兵买马,建立庞大的个人武装。
例如当年的晋国六卿、齐国的田氏,其武装力量甚至超过公室。
其后果,一是造成国内战乱不断,如晋六卿的互相吞并;
更严重的则是危及“公室”被臣下们造反夺权,如韩、赵、魏三家分晋,齐国田氏代姜。
在秦国,“私兵”最多的数公子虔。
不等公子虔找商鞅,商鞅也决定“裁军行动”先从他开始,解决了他,别人就好办了。
秦孝公也从大量事实中认识到臣下拥兵自重的危害,下定了决心,所以坚决支持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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