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锅里拿出带着些许温热的糙米饼,简单半饱肚子,元辰躺在席木床上休息,时不时翻来覆去,过了一会肚子又咕咕叫了,他叹了口气,坐了起来,郁闷地挠了挠头。
“要不同意王叔叔家的婚事算了?”
元辰不禁想到了什么,王叔叔是离他家不远的邻居,为人热情,可惜运道不好,两个儿子都死了,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后继无人,而他憨厚老实,又能吃苦耐劳,加上也算熟悉,前几天对方还来游说,想让他入赘。
毕竟对方家以打猎为生,可比他家富裕不少,时不时还能吃到点肉,加上人多的话劳动力也多,要是抱上这个大腿的话,至少能吃饱一点。
只是想到这个勉强算是青梅竹马的容貌,元辰又躺了下来,算了算了,太丢脸了,自己好歹也曾今是个文明人,可不是那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
唉,要是长的再好看一点点,身材再丰满一点点就好了。
胡思乱想了一阵,也睡不着,元辰又爬了起来,从床底下取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个乳白色的,拇指大小,有如蚕丝的椭圆物品。
这是当年那个毛毛虫怪物进村时从对方身上掉下来的东西,长的跟卵一样,他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但他总感觉那个怪物不凡,掉下个腿毛没准都比他粗,所以也就好好保存了下来。
毕竟现代人吗,总有些念想,要是有什么机缘呢?
没准孵化出个小毛毛虫,自己再养一养,不说长那么大,有那么一小半,他估计也能吃饱饭了。
“可能真就是普通石头吧!”
抚摸了一会,元辰叹了口气,都好几年时间了,就算真是个卵恐怕也死翘翘了,要不是看它既不发霉也不发臭,看起来也挺漂亮,他早就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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