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在寻思着怎么改写那篇文章,以致于双手切割奥良牛扒的速度和嘴中咀嚼的速度都变得慢了,精神看起来似乎也有些萎靡。
一直在思考着,突然间闪过一个灵感。他脑子顿时变得振奋了起来,于脑中反复推敲,觉得这个想法还可以。便匆匆将盘中之物了结,又喝了一大口果汁,用餐巾擦拭了嘴角,便踱步上楼而去。
重又坐回到原木色泽书桌前,韦斯德端正了自己的坐姿,拿起圆腹钢笔,略一思索,便继续开始在草稿纸的空白处接着写道:
“孔德斯鸠是站着喝酒而穿着黑色皮制大衣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瘦:脸色青白,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皮制大衣,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几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并不像个体面人。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胡言脏话,像个土匪,叫人听了很不舒服。”
“孔德斯鸠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德斯鸠,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台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炒豌豆。’便排出九个先令。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德斯鸠睁大眼睛说,‘你奶奶的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埃蒙家太太的丝袜,吊着打。’孔德斯鸠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原本有些瘦高的身体显得更瘦了,争辩道,‘偷丝袜不能算偷......偷丝袜!......借物思人的事,能算偷吗?’接着便是满口胡言脏话,什么‘战士连死都不怕,就怕TMD女人’,什么‘干一晚,歇三天’之类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德斯鸠原来也当过兵,但后来从军营里逃了出来,打工又不肯,做生意又不会;于是越过越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长得高高的,便替人家看门,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作。干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主人家太太的丝袜内衣内裤,一齐失踪。如此几次,连叫他看门的人也没有了。孔德斯鸠没有法,便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盗的事。但他在大亨酒店里,有个习惯却比别人要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有时没有现钱,便暂时记在本子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本子上划去了孔德斯鸠的名字。”
“孔德斯鸠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原样,旁人便又问道,‘孔德斯鸠,你当真当过兵吗?’孔德斯鸠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么连半个士官也捞不到呢?’孔德斯鸠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骂着话;这回可全是爷爷奶奶之类的,还有一些不堪入耳的。在这时候,众人也都跟他对骂了起来,甚至于差点操起屁股下的凳子:店内外充满了火药的味道。”
“在这些时候,柯南便可以站在一旁看热闹,老板是不会责备的,毕竟他个子矮,劝不了。而且老板见了孔德斯鸠,也经常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德斯鸠知道自己无法和他们沟通,便只好跟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柯南说道,‘你读过书么?’柯南略略点一点头,知道他要开始卖弄他那粗鄙的学识了。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一考你,丝袜这个单词,怎样写的?’柯南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这个未来的大侦探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德斯鸠等了许久,便得意的说道,‘不会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单词应该记着。将来追女人的时候,写情书会用到。’柯南暗想着他离追女人的年纪还远着呢,而且追女孩子也不一定需要写情书;觉得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地答他到,‘谁要你教,不就是丝绸和袜子两个单词连在一起么?’孔德斯鸠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丝袜这个单词有四种写法,你知道么?’柯南更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德斯鸠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台上写字,见他毫不热心,便又骂了一声,显出‘你也配瞧不起我’的样子。接着便大声嚷嚷道,‘听着,丝绸和袜子两个单词可以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袜子的最后两个字母可以互换。”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到叫骂声,也赶过来看热闹。等到骂声停了。孔德斯鸠便把他们叫过来,给他们一人一颗炒豌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德斯鸠着了慌,忙伸开左手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对孩子说道,‘我是你爹吗?’另一只手则半举着,示意要给每个小孩一耳刮子,但终究还是没打下去。于是这一群孩子都被吓得跑散了。”
()
【This chapter is finished reading】